纠正一下,岳飞的罪名是莫须有。
莫须有什么含义呢,就是推测着有,(我)认为就是有,(我的)看法是有。这是秦桧害死忠良岳飞后在韩世忠的质问下说的,语气还十分强硬。 关于“莫须有”三字是什么意思,有很多解释,争议很大。其实如果能从遗存的方言里弄清“莫须”的意思,“莫须有”三字什么意思也就不难明白了。
据李敖先生发表的见解,“莫须有”是宋朝时候的方言,正确的读法是“莫须,有”,表示“等等看,会有的”。
秦桧当是权倾一时,面对韩世忠的诘问,发表自己的看法当然高高在上,态度傲慢,“莫须有”就是“(我)寻思着有”、“(我)认为有”。态度很蛮横,“说他有,他就有”,与现代官僚发明的“说你行你就行,不行也行;说你不行就不行,行也不行”,其飞扬跋扈毫无二致。这不能算什么罪名了,欲加之罪吧。
莫须有。也许有。形容无中生有,罗织罪名。语出《宋史·岳飞传》:“狱之将上也,韩世忠不平,诣桧诘其实。桧曰:‘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’世忠曰:‘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?’”
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。清孔尚任《桃花扇·辞院》:“这也是莫须有之事,况阮老先生罢闲之人,国度大事也不可乱讲。”